臨沂車管所發(fā)布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駕駛證公示作廢通告
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
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駕駛證公示作廢的通告
2024.02.27
根據(jù)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令第162號)第七十九條第八項、第九項之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對下列機動車駕駛證通告作廢。
特此通告!
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
2024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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