郯城一男子被抓3次,入獄22年,還是歹心不改!又栽了
9月14日,郯城縣公安局廟山派出所接到轄區(qū)群眾報警,稱其停放在門前的一輛摩托車被盜。
所長徐希強在看監(jiān)控視頻時發(fā)現(xiàn),案發(fā)時間有一名50歲左右的男子,在報警人家門口鬼鬼祟祟地踩點、觀察,隨后將報警人的摩托車偷走?!鞍ィ课铱粗@個人怎么這么熟悉?怎么和我之前逮的馬某這么像?”徐所長沒看錯,經(jīng)過落實,這個小偷就是他以前抓過的馬某,剛在4個月前出獄。
對于前兩次抓獲馬某,徐所長記憶猶新:第一次是2008年,當時在廟山派出所工作的他抓獲了涉嫌強奸罪的馬某,馬某后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;第二次是2016年,馬某減刑釋放回家后惡習不改,又采取暴力脅迫手段強奸婦女,又被時任花園派出所教導員的他抓獲,馬某后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。
辦案民警分析馬某已經(jīng)出獄4個月,加上他曾因盜竊被判過刑,應該不止這一次盜竊,立即對馬某的作案特點進行了串并分析。9月16日夜,辦案民警將馬某抓獲,并串并出其他盜竊案件6起。
48歲的馬某因有多次犯罪前科被法院判處過4次有期徒刑,在監(jiān)獄共計服刑22年時間。今年5月份出獄后,先后在多個企業(yè)務工,工資雖然不少,但由于好逸惡勞貪圖享受,只工作了兩個多月就辭職了,先后在郯城縣、河東區(qū)等地多次盜竊。
目前,部分被盜車輛已被追回,犯罪嫌疑人馬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審訊中
知道自己即將第五次入獄的馬某
黯然淚下
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了后悔
同時
“良心發(fā)現(xiàn)”的他
也“透露”了他的一些“心得”
馬某提醒
盜竊人員作案的目標
都會選中不拔車鑰匙的摩托車或電動車
這樣的車輛
會極大程度地減少作案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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