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沂查獲一多次無證醉駕駕駛?cè)?/h2>
近日,臨沂公安交警接群眾舉報稱,河東區(qū)相公街道寇屯村內(nèi)一名男子有酒駕嫌疑,希望交警嚴查。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河東大隊城北中隊 立即出警,根據(jù)群眾提供信息找到涉嫌酒駕嫌疑人楊某,經(jīng)詢問楊某也承認自己確實喝了酒。民警現(xiàn)場對楊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,結(jié)果顯示為206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,隨后民警將楊某帶往醫(yī)院進行抽血檢測。

經(jīng)過民警的初步了解,楊某下午喝完酒后開車來到相公街道寇屯村朋友家中,下車后隨意將車停在路邊,造成過往車輛無法通行。有車主找到楊某朋友家中讓其挪車,溝通過程中雙方發(fā)生沖突,對方看到楊某罵罵咧咧地出門,拎著啤酒瓶一邊喝著一邊開車駛離,意識到楊某可能存在酒駕行為的車主這才報了警。經(jīng)檢測,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212.5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
就在民警展開進一步調(diào)查時,卻被楊某的“履歷”驚呆了: 2017年12月,楊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、未懸掛機動車號牌、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判處拘役兩個月、并處罰金八千二百九十元; 2021年5月,再次因醉酒駕駛機動車、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判處拘役兩個月十五日、并處罰金九千元; 時隔一年,楊某又一次因醉酒駕駛機動車、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處。 從來沒有考取過機動車駕駛證,還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喝酒開車上路,楊某的行為不僅透露出對生命毫無敬畏之心,更是體現(xiàn)了對法律的蔑視,這種一再挑戰(zhàn)法律底線的行為, 必將嚴懲不貸!
目前,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過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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