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六部門:禁止銷售這類煙酒等商品
近日
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
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
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六部門
發(fā)布關于
禁止銷售“軍”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
通告稱,近年來,部分經營者公開或變相冒用軍隊名義,使用軍隊特定含義字樣和圖案,生產銷售“軍中茅臺”“軍隊專供”等假冒偽劣商品,嚴重損害軍隊聲譽形象,影響國家經濟環(huán)境治理。
為了維護人民軍隊良好形象、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經營秩序,六部門提出三點要求。
一、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,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(yè)營銷宣傳。
二、嚴禁線上線下銷售“軍”字號煙酒等商品。
三、嚴密組織“軍”字號煙酒等商品監(jiān)管。
通告全文如下
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門
關于禁止銷售“軍”字號煙酒
等商品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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