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成疫情傳播風險!臨沂2名無癥狀感染者被拘
4月2日,蘭陵縣公安局依法查處兩起拒不執(zhí)行緊急狀態(tài)下的決定、命令案,抓獲違法行為人朱某某(男,59歲,郯城縣花園鄉(xiāng)人)、陳某某(男,39歲,蘭陵縣蘭陵鎮(zhèn)人)。
2022年3月份,朱某某、陳某某在我縣疫情防控期間,故意隱瞞外地(疫情中高風險地區(qū))行程駕車前往我縣多地,后二人被診斷為無癥狀感染者,造成社會面?zhèn)鞑ワL險,影響疫情防控工作。目前,違法行為人朱某某、陳某某已被蘭陵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4月3日,蘭陵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公共秩序案,抓獲違法行為人王某某(男,36歲,蘭陵縣蘭陵鎮(zhèn)人)。
2022年4月2日,王某某在一網(wǎng)絡平臺虛構(gòu)、散布蘭陵鎮(zhèn)一蔬菜市場蔬菜過剩成災不實消息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目前,違法行為人王某某已被蘭陵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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