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報機動車逆向行駛,臨沂交警調查處理并公開曝光
近日,網(wǎng)友舉報有機動車在臨沂市蘭山區(qū)開陽路與商城路交匯逆向行駛。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二大隊接到舉報后,迅速對群眾舉報內容和視頻進行核實。經(jīng)核實,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屬實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90條規(guī)定,駕駛人李某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。
逆行的危害
汽車逆向行駛是道路交通中比較嚴重的一種主觀違法行為,輕則引起交通堵塞,降低道路通行能力;重則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,甚至造成車毀人亡的惡性后果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條規(guī)定: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。根據(jù)法律這一規(guī)定,機動車在道路上左側通行則屬于“逆向行駛”。
道路不可逆行的道理人盡皆知,可總有少數(shù)駕駛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顧,為圖一時方便,在道路上“反其道而行之”,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,也容易給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帶來不幸與災難。
臨沂公安交警提醒
警力有限,民力無窮。廣大群眾如發(fā)現(xiàn)有交通違法行為,請及時向交警部門舉報,我們將依法進行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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