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破大孝、吹鼓手...臨沂又一縣喪事簡辦標準公布!
自移風易俗工作開展以來
平邑縣上下認真把移風易俗
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
倡導喜事新辦、喪事簡辦
破除封建迷信活動
平邑縣喪事簡辦指導標準
為適應新時代,結合工作實際和群眾意愿,進一步提升完善全縣喪事簡辦指導標準。在全縣喪事簡辦指導標準的框架內,各鎮(zhèn)街制定出適合本鎮(zhèn)域的喪事簡辦標準,并指導各村根據(jù)各自實際,發(fā)動黨員干部、村民討論修訂制定村居喪事簡辦辦法。
一、取消報大喪,減少陪情,范圍控制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,提倡使用電話等便捷方式報喪。
二、取消出殯前日掛帳招待。
三、取消破大孝,除兒女外,其他一律白帽、搭頭,或黑紗白花等。
四、取消吹敲手、點戲(含音響、視頻點戲)、歌舞團、西式樂隊,一律使用音響播放哀樂。
五、取消各類扎紙(送魂轎、紙牛、紙馬等封建迷信用品),包括葬禮、“五七”、日常祭奠。
六、取消本村坐席,禁止流水席。招待采用4個盆或每人1碗大鍋菜,標準(含煙酒)不超過100元。
七、取消花圈回禮。
八、取消喪場使用地毯、松門。
九、禁止放炮、放煙花,適量燃放爆竹,不擾民,不鋪張浪費。
十、行路祭提倡三鞠躬,也可由紅白理事會主持,在院內或集中辦事場所舉行告別儀式。禁止占用國道省道、縣鄉(xiāng)道路、城區(qū)主次街道。
十一、禁止占用大棺,一律使用骨灰盒安葬。
十二、禁止亂埋亂葬,凡是建成公墓(骨灰紀念堂)的,一律到公墓(骨灰紀念堂)安葬。未建成公墓(骨灰紀念堂)的,須到鎮(zhèn)村認可的集中安放區(qū)安葬。
十三、縮減喪事辦理時間,原則上兩天,包括“五七”最長不超過三天。
十四、紅白理事會成員及廚師一律不參與喪場用品采買,由喪主直系親屬或指定人員采購。
十五、事主自覺接受鎮(zhèn)村及其他上級督導檢查,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,不予配合的,按大操大辦處理,情節(jié)嚴重的,取消相關的惠民殯葬補助。對執(zhí)行簡辦辦法的,制定相應精神或物質鼓勵措施;對不執(zhí)行簡辦辦法的,不享受全縣惠民殯葬政策,是黨政企事業(yè)人員、享受退休待遇的,不再發(fā)放撫恤金,配偶不再享受遺屬補助。與享受村內有關優(yōu)惠政策和獎補掛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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